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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消除体制弊端,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潜力;通过公正监管,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做法,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形成正向激励,引导企业以提质增效取胜,进而扩大有效供给,淘汰无效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新旧动能转化;通过优化政府服务,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放管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民生需求创造条件。简政放权可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使之有更大发展空间,放手创业兴业,创造财富;放管结合,公平监管,可以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优化政府服务,利企便民,可以让人民群众“办事不求人”,得到多样化便利化的政府服务,提高生产生活质量。这些改革创新举措,都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创造了条件,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关于莒南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四、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方案》提出7个方面、32条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完善许可、备案事项管理和监督,继续精简各类审批,强化审批责任意识和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简政放权就是以减少行政审批为主要抓手,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个人,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凡是市场机制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管住,在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政务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紧跟“互联网+”的潮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让老百姓要办的事24小时畅通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外地事项本地就可以办理,不出省、不出市异地办理,减少出行,节约时间;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号响应”,减少群众来回跑,最多跑一趟,一个窗口解决老百姓的事;保障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采用公示公开的方法,以人民利益为先,高效便民;提升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时培训并更新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系统;做好招商引商、安商稳商工作,切实落实惠企政策,完善监管制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三是切实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优化市场环境的核心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化政务环境的核心是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优化法治环境的核心是加强公正规范的监管执法。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门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炮竹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严肃惩处有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提升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效能;完善合同执行促进机制;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加强法治化建设,有利于确保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确保政府诚实守信参与经济活动,有利于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立法保障。
四是提升政策落实质效。落实财政惠企利民、减税降费等政策,加快推进税费优惠“一户一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完善无还本续贷、应急贷转贷、应收账款融资、银税互动等政策措施,创新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深入开展“信易贷”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推进新就业形态多元化;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
五是优化资源配置供给。全面开展“标准地”出让供应,强化产业用地空间保障;持续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培训,畅通招才引才通道;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强化科技资源汇集;加快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力度。
六是构建良性互动的政企交流渠道。贯彻落实《关于设立“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家日”制度,营造尊重企业的社会氛围;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吐槽找茬、在政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窗等方式,围绕企业关切,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广泛吸纳企业意见建议。
七是注重系统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围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等领域,开展创新突破行动,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通过重点改革带动行业系统优化提升。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对改革进度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和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正当利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改革红利,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政策文件涉及的具体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协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安排、实施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