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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年6月29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卷年限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莒南政办字〔202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
2019年1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5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64号)。
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照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步骤要求,研究出台了我县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
2020年8月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县政府、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021年12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完善县政府、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我县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明确26个领域的编制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国家对口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负责县政府、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的标准目录编制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属性评估。
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
四是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多样化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五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县政府、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发挥好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和影响力。
七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实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
八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九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建立完善村(社区)务公开事项清单和村(社区)务公开流程图,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务公开协同机制,综合各种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进行公开,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征地拆迁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三是坚持示范带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镇街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重点打造。
四是加强监督评价。2020年,我县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全县政务公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