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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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下达2020年能耗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节能控制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7〕1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力争完成“十三五”节能任务。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能耗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各县直部门和镇街的任务目标、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为了便于各县直部门和镇街深入的了解《通知》,顺利完成“十三五”节能任务,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重大意义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举措。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国能源消费增速放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减慢。但是,我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全市能耗因不可比因素下降幅度过大,“十三五”能耗基数过低,造成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二、《通知》的编制过程

在综合考虑各镇街的经济发展现状、能源利用水平和2019年实际能源消费量等因素的前提下,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经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印发本《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能耗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局面。

四、《通知》的主要工作创新点

本《通知》下达的任务目标,充分考虑了各镇街的实际能源需求量及经济发展现状,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给“十四五”节能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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