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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莒南政办字〔2020〕11号),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概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整合资金支持畜牧养殖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2019年5月,我县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9年10月获批复,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我县5000万元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
二、《方案》的重要意义
我县作为传统的畜牧业大县,在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畜禽粪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不及时,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以用为治,成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主要工作途径。实施整县推进项目,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对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含专业户)全部列入项目实施范围,应补尽补,实现全覆盖,解决了养殖场资金不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成后,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要得到全面提升,畜禽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要得到全面完善,粪肥还田利用渠道畅通,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县建立起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支持范围
畜禽养殖场。重点支持建设雨污分流沟、粪污收集沟、粪污收集管道、储粪场、污水贮存池、黑膜沼气池、黑膜沼液存贮池、漏缝地板、沼气池、农田管网等设施,购置铲车、节水饮水器、刮粪机、干湿分离机、各类沼液粪污运输车等设备。优先安排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设施。
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重点支持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贮存(堆放)、有机肥生产加工、检测等基础设施,购置粪肥专用输送车辆等生产运输设备。
畜禽粪污消纳基地。重点支持在田(林)间建设沼液储存池(罐)、配水池、沼液输送管网等设施,购置完善沼液提升泵、有机肥与沼液施用等设备。
(二)项目申报条件
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场不在禁养区、有土地使用手续、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
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设计规模不小于1万吨/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手续,与县域内畜禽养殖场签订畜禽粪污处理协议。
种植业经营主体:申报畜禽粪污消纳基地项目的,须与畜禽养殖场签订沼液施用协议,有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或产权证明、消纳地面积测量图纸。
(三)项目申报程序
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畜禽粪污消纳基地向所属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经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莒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表》,报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四)项目资金补助
项目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复内容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和相关镇街,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拨付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