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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解读单位:莒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联系方式:0539-7212734
单位地址: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中段北侧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新机制,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和布局,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0〕13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莒南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完善建设用地供应,引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
《莒南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供应总量及结构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面作了具体计划部署。2024年,供应总量及结构方面,全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12.1714公顷。其中,住宅用地54.6865公顷(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5.1255公顷),商服用地7.53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4.607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535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5.8059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方面,继续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严格落实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高效实施“净地”出让计划。
四、计划的监督实施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计划供应土地,同时加强土地供应全程监管,加大闲置、违约土地处置力度,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落实各项产业用地支持政策,保障产业发展项目及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