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文件: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解读单位: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7286208
单位地址:临沂市莒南县嵋山路76号
一、出台背景
2022年6月30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根据上级以及应急预案要求,为应对疫苗安全突发事件需根据职责权限制定本县应急预案。
二、出台目的
为建立健全疫苗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指导我县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三、制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0号)《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食药监办〔2011〕370 号)《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卫办 疾控发〔2010〕94 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9〕40 号)《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药监综〔2019〕9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91 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涵盖了组织体系、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结束、信息发布、风险沟通、后期处置、保障措施以及预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引言:为了建立健全莒南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苗安全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目的:本预案旨在明确疫苗安全事件的分级标准、处置原则、组织体系、风险沟通、后期处置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全县疫苗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指导。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莒南县行政区域内的疫苗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所称的疫苗安全事件,是指发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群体不良事件,经组织调查后确认或怀疑与疫苗质量有关,或者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疫苗安全信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疫苗安全事件。
分级标准:根据疫苗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
处置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组织体系:全县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县、镇街各级应急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组成。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及以上疫苗安全事件;各镇街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本行政区域疫苗安全事件。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危害控制组、舆情引导组、事件调查组、社会稳定组、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风险沟通:在疫苗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加强与公众和媒体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发布准确、客观的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恐慌情绪。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
后期处置:在疫苗安全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事件评估和工作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保障措施:为确保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应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信息保障,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系统;二是加强人员及技术保障,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三是加强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预案的修订和更新由县指挥部负责组织评估和审核。同时,加强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对疫苗安全事件的认知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