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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联系方式: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9-7216909
单位地址:临沂市莒南县滨海路429号
一、编制背景
我县常见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成为阻碍我县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因素。2019年莒南县政府机构改革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成立了县应急管理局,很多单位名称及工作职责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调整。2022年省、市先后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提高我县自然灾害应急应对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确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进行,莒南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编制思路
《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鼓励群众自救互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单位)职责,综合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件。
三、编制过程
县应急管理局在成立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启动预案草拟工作。采用资料查阅、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多种调研形式,全面了解我县地质灾害的灾种、位置、规模及临时避难点位置分布情况,预案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应急资源建设情况。借鉴上位预案指挥机制,结合收集的资料信息完成初稿进行内部评审论证,向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镇街、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征求意见。在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下,邀请黄远飞、杨善明、张西民、孙燕、吴冉5名专家成立预案评审专家组,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地震台、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召开预案评审会议,评审修改后由山东隆山律师事务所完成合法性审查。至此,通过征求意见,经过三轮研讨修改、三次审查,完成《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主要内容
1.编制依《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莒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依据,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助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为工作原则。
2.按照机构改革后各行业部门职责,成立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减灾委员会”。
3.根据近年来全县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实际,在本《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章节中增设了“专家委员会”内容,对全县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规划和较大、一般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灾后救助、灾情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支持。
4.明确了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及职责
5.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事发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政府做出报告。
6.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梳理整合,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7.明确各部门对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中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职责。
8.保障措施中明确了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装备和公用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等保障内容。
基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本次编制预案,着重对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送流程、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更加贴近应急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其他事项
《莒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发布实施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意识和学习培训。为建立健全全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莒南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