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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莒南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来源: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2019年3月29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莒南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莒南政发〔2019〕1号,以下简称《储备计划》),对莒南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及储备土地供应规模进行了明确。为做好《储备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的土地储备计划,现对《储备计划》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储备计划》编制的背景

2018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办法》中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提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

二、《储备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5)《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8)《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9)莒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10)结合前三年储备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等相关用地情况编制本计划。

三、《储备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四、《储备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2019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约1947亩。其中2019年批次建设用地纳入储备计划1900亩;2019年收回(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47亩。

(二)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根据莒南县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情况,2019年计划供应储备土地1584亩。其中2019年批次储备土地1330亩(按纳入储备计划1900亩的70%测算);2017年收回(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47亩;已收储未供应建设用地207亩。

五、《储备计划》落实的监督实施

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完善土地储备工作流程,明确部门内部职责,提高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进行监督和指导。年底向县政府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加强土地收储供应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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