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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关闭淘汰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的通知 |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的通知》(鲁化安转办发〔2017〕2号)、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化安转办发〔2018〕2号)、《关于做好化工生产企业“四个一批”界定及“差”评企业分类处置的通知》(临化安转办发〔201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化工企业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临化安转函〔2019〕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工作。
2.《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结合全县71家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和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手续办理情况,在充分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园区)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对莒南县永和化工有限公司等31家不符合城市及所属乡镇总体规划、无消防或环保验收手续、未参加新一轮评级评价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闭淘汰;
(2)对山东富邦肥业有限公司等9家新一轮评级评价总评为“差”,未按期整改合格且手续不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闭淘汰,由企业所在镇街(园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落实关闭淘汰措施,不断推进全县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3.《通知》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各镇街(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