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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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莒南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打印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方便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21〕18号)部署安排,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研究,逐项确定清理方式。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莒南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通知》。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意义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办事效率的提高上,体现在为群众服务的质量上。“简证便民”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材料,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逐步实现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真正让群众办事更顺畅、少奔波,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21〕18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8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莒南县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通知》。

四、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一)正文部分,主要是明确本次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证明材料,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要求结合证明事项清理情况,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更新服务指南,统一明确无证明事项的办理途径、操作规程、承诺时限。监管部门要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管联动,建立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信用档案,将信用主体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纳入告知承诺制失信管理,避免系统风险。

(二)附件部分,明确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的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78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28项,实行电子证照替代的事项188项,实行数据共享的事项124项,实行部门核验的事项15项。

五、政策文件涉及的具体落实工作

县直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市直部门请示对接,学习借鉴优秀经验做法,做好本部门、单位证明事项清理落实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综合利用吐槽找茬、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对落实不力、变相违规索要证明的部门、单位及时约谈通报,真正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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