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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建设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水平,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用暖、通信等公共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规范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等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暖信报装服务事项,按照“能并则并、能减则减、能优则优”的原则,融合打造“提前介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办理、联合验收、协同接入”报装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网上报装模块和信息推送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鲁建审改字〔2021〕4号)和《关于印发水电气暖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1〕1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流程集约化、精准化、平台化、数字化,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全面“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降费用”,推动实现报装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三、出台目的
1.延伸服务范围。2.提高管网覆盖率。3.提前介入服务。
4.一张表单申请。5.一窗综合受理。6.智慧报装服务。7.联合现场踏勘。8.合并审批事项。9.协同一体接入。
10.实现联合验收。11.实行协同过户。12.厘清收费边界。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协调。实行专班推进机制,成立由行政审批服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等部门组成,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制度措施,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建立沟通联络、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要根据“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等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攻坚方案要求,结合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明确专人落实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成本。同时,强化信用支撑,完善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技术支撑。县大数据部门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置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模块,提升网上办理能力,企业申请信息可通过系统推送至各专营单位,涉及行政审批的,同步推送至各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引导专营单位推进智慧化运营管理,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四)推进工作落实。将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工作情况列入对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事项,强化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对目标任务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不达标的,及时督导整改。要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各级各类刊物、媒体等,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知晓率,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提升服务质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将简化报装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纳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完善本地区水气暖等服务规范、标准,就贯彻落实供水、燃气、供暖等地方服务标准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六)服务质量评价。做好用户回访和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全覆盖工作,建立与服务对象长期沟通机制,不断提升用户满意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客户回访工作进行抽查,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县水电气暖信等服务规范、标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以用户感受、体验为评价标准,积极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建立持续整改提升机制,同时积极为用户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