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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启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莒南县今年继续开展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活动。
二、出台目的
妇女儿童实事项目是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有力抓手,也是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的务实之举。近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21〕5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机制,积极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受保护条件,推动公共政策、公共项目、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度出台。
四、起草过程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临沂市2021 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1号)后,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报送2021 年关爱妇女儿童实事项目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牵头实事项目,对应撰写了本部门实事项目。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进行汇总整理后,起草印发《关于对<关于印发莒南县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广泛征求相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莒南县2021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工作方案》正式稿。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的具体体现。《方案》要求,对全县2021年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贫困“两癌”妇女救助。今年为临沂市适龄妇女第三轮“两癌”免费检查收尾之年,《方案》要求,继续对全县3.78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救助资金,扩大救助范围,救助贫困“两癌”妇女50名。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幼儿期是一生体质水平形成的关键期,对成人后的体质水平有重要影响,及时了解孩子们的体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对科学指导幼儿健身、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决定,为全县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一次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宣传和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四)做好选拔优秀女性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妇女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积极推进女性进村(社区)“两委”,进一步提高“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激发妇女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现实需要。《方案》决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两委”班子,保证每个“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较上届有一定提高。
(五)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水平。目前,我县有468名儿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9人,重点困境儿童139人,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鲁民﹝2021﹞29 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2号)的要求保障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400元、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40元、1078元。《方案》决定,2021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2020年提标基础上,再提高10%。
(六)康复救助残疾儿童200人。《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方案》决定,2021年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2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七)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公安机关除了惩戒之外,还可以通过正式的教育、说服、警示、训诫等治安行政指导手段干预家庭暴力,发挥教育、矫治在防治家庭暴力中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有效干预、遏制手段的状况,也有利于受害人对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取证。
(八)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受传统观念影响,在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妇女的利益往往被漠视,纠纷时有发生,《方案》要求,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九)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以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家庭研究为重点,统筹和创新推进妇联家庭工作,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用好家庭家教家风APP平台,积极推进家庭家教家风APP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做好与学校的适应性融合。用好《山东省家庭教育指导使用手册》,加强家庭教育骨干培训,依托各类家风家教实践基地,开展家风家教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十)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针对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薄弱的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新途径,《方案》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改造提升6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课外活动场所,搭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