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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发〔2019〕1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政令统一,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司发〔2019〕42号)要求,对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莒南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莒南政发〔2009〕22号)等2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予以废止。
二、《莒南县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莒南政办发〔2015〕35号)等17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继续有效。
列入废止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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