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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发〔2018〕4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为加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莒南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贾连璋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赵树敏 县政府党组成员、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管理处主任
张振群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左银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宁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王乐敏 县发改局局长
陈长剑 县经信局局长
孙运伟 县教体局局长
许学友 县科技局局长
王乐迎 县民政局局长
崔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张 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希玉 县住建局局长
尹继西 县农业局局长
卢衍菊 县卫计局局长
葛文涛 县环保局局长
孙增利 县安监局局长
闫家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建峰 县物价局局长
王家周 县畜牧局局长
陈 琳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其中,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王乐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调度掌握全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推进情况;承担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刘希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依据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全县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陈长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与省市经信委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山东分公司对接,积极争取对我县天然气、煤炭、电力等支持;依据全县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全县有序推进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做好全县散煤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对商品煤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督管理,推广应用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
各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全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编制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做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城乡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天然气热电联产和生物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服务清洁供暖。
县经信局负责推进清洁供暖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有关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与省市经信委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山东分公司对接,做好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运行保障服务工作,确保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制定全县储气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全县落实储气设施工程建设计划;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编制天然气等保障应急预案,落实“压非保民”、错峰生产等措施;定期调度上报储气设施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做好全县散煤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对商品煤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督管理,推广应用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做好清洁采暖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县养老院、幸福院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中央、省、市在财政资金方面对全县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研究落实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储气调峰能力建设财政支持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地热能在供暖领域的开发应用。
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全县清洁取暖年度实施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全县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督促指导全县就煤改气工程配套城镇燃气气源及燃气管网建设改造与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对接落实;督促城市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和下游用户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指导各镇街、园区按照“先合同、后改造”原则合理推进煤改气工作;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加快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储气能力;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用户建筑节能改造;定期调度上报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农业种植大棚等设施农业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加快淘汰全县分散燃煤锅炉,做好对各类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制定和监管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在推进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标准,做好相关设备质量监管工作。
县金融办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的价格支持政策。
县畜牧局负责指导全县畜牧规模养殖清洁取暖设施改造和建设工作。
国网莒南供电公司负责清洁取暖城乡配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满足城乡居民“煤改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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