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莒南政办发〔2018〕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莒南县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竞争力,优化全县市场主体结构,充分挖掘经济增长潜力,促进我县民营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完成2018年市里下达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明确“个转企”培育名单,放宽准入标准,落实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着力营造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工作氛围,重点引导,分步实施,确保2018年完成300家“个转企”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坚持“规划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我县产业优势,全面筛选转企对象,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
(二)主体自愿,良性互动。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负责、广泛动员、主动服务的原则,切实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自主转型、自求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全面清理制约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的一切障碍,健全完善政策导向体系,全力构建个体工商户自发、主动转型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政企良性互动、各部门各行业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服务,综合推进。坚持引导与规范、扶持与监管、政策激励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根据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有效手段,积极引导帮扶个体户依法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突出质量,注重结合。坚持集群化、生态化、高端化发展方向,做好“三个结合”,即:将“个转企”工作与搭建中小微企业孵化园、创业园等发展平台,规划建设特色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调整优化全县经济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结合起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政府服务,优化政务环境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共同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8年3月)
加强“个转企”工作宣传,重点宣传“个转企”后的优势以及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在规避风险、用地用工、融资贷款、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增强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挖掘典型案例,加大 “个转企”范例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做好“个转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街(园区)要紧密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区位优势,积极引导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提高个体户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比重。对从事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拥有商标、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体工商户;其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一定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
组织开展个转企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已按时成功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的,继续跟踪服务,帮助快速发展。对符合条件但不愿转企的个体工商户,逐一进行面对面交谈,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打消疑虑,力促转型升级。同时总结“个转企”工作经验,对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努力形成“个转企”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个转企”工作对增加就业、涵养税源、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个转企”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市场主体积极主动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个转企”政府扶持体系,强化政策引领,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转型升级动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个转企”服务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化服务引导,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和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人社部门要把个体工商户纳入社保“五险”管理范畴,与企业一视同仁。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管力度,督促其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财务账册,堵塞征管漏洞。经信、商务、食药监、文广新等部门应切实抓好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的摸底和“个转企”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已将“个转企”工作,列入对镇街(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制度,各镇街(园区)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完成“个转企”目标任务。
附件:2018年全县“个转企”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全县“个转企”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