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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发〔2022〕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莒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放心消费在莒南”创建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普法宣传;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确定。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电话或致函等方式征询联络员意见,确定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并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单位、镇街和专家参加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按照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协商决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成员单位分工
根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各成员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文件,确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在联席会议中的具体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实施“放心消费在莒南”创建活动;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承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县教体局。主要负责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有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三)县公安局。主要负责打击消费维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县住建局。主要负责监管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
(五)县司法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六)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维修、驾培和网约车管理,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七)县商务局。主要负责推动全县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相关工作;促进家电维修服务、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洗染业等行业规范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汽车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和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和使用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农药质量抽查、减量增效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质量抽查和检验等服务保障工作。
(九)县文旅局。主要负责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文化和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者执行法定及约定义务,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处理,为消费者营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
(十)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侵害患者知情权、隐私权、治疗选择权、乱收费、医托招揽、过度诊疗等活动;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问题;加强对关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消毒产品的监管。
(十一)县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加强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强对房屋中介的行业管理,督促房屋中介机构守法诚信经营;监督执行并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十二)县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统筹组织金融机构宣传教育,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投诉,依法规范金融机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县银保监组。主要负责指导县内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根据职责分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莒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高晓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义祥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主任
闫仲儒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宋代祥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薛希合 县教体局副局长
徐田忠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祥满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云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纪现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农机中心主任
李晓飞 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学斌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县文旅中心副主任
王振春 县卫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朝光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 健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支行副行长
解国慧 临沂银监分局莒南监管组副主任
联 络 员:葛秀民 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朱叶子 县教体局社会办学股科员
刘进飞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教导员
化春华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员
刘茂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热工作负责人
韩永梅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科员
付信春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卢言祥 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科员
张永周 县文旅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学清 县卫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徐田迎 县住房保障中心监察科科长
杨彦民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支行金融稳定科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闫仲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宋代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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