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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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莒南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印章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南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2号)和《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调整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莒南编〔2019〕4号),县中小企业局更名为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更名为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更名为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督导室更名为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现制发“莒南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印章1枚,编号:3713270013356,“莒南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印章1枚,编号:3713270013610,“莒南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印章1枚,编号:3713270013266,“莒南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印章1枚,编号:3713270013761,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莒南县中小企业局”“莒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莒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莒南县民防局”“莒南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督导室”印章同时停用。

附件: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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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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