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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字〔2022〕5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规定,按照上级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各单位全力协助,依法依规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
二、因不适应工作实际、已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等原因,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
三、文件到有效期不再继续使用或已出台新政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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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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