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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办字〔2022〕4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县司法局汇总编制各单位提报计划、目录情况,县政府研究确定了《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
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7件)
1、莒南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
2、莒南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
3、莒南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承办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4、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6、莒南县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7、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1件)
1、莒南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起草单位: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42号关于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2〕42号关于印发《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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