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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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政发〔2023〕2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莒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要求完成决策任务。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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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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