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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发〔2023〕18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莒南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莒南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4.关于明确莒南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莒南政发〔2023〕18号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docx】
附件【莒南政发〔2023〕18号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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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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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莒南县司法局
现场解答地址:莒南县新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39-721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