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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政发〔2023〕7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莒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莒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为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总体指标。
(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优先储备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优先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三)坚持优化空间结构、协调发展的原则。优化土地储备开发的空间布局,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促进城区和农村协调发展。
(四)坚持储备规模适度的原则。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规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2023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约3501亩。其中2022年前批而未供土地971亩,2023年批次建设用地纳入储备计划2530亩(其中征收存量建设用地316亩)。
(二)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根据莒南县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情况,2023年计划供应储备土地2800亩。其中2022年前批而未供储备土地776亩(按纳入储备计划971亩的80%测算);2023年批次建设用地储备土地2024亩(按纳入储备计划2530亩的80%测算)。
四、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一)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完善土地储备工作流程,明确部门内部职责,提高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二)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供地。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年底要向县政府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加强土地收储供应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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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联系人:崔臻
现场解答地址: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中段北侧
联系电话:0539-721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