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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政管办发〔2024〕6号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交警大队、县大数据中心、县公积金中心:

2024年7月19日,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施方案》(临政管办发〔2024〕5号),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职责分工

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业务联办工作机制,配合县法院抓好协调调度和沟通联络等工作;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受理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强制清算等4类案件,并引导办事企业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分别负责在“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设置“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专区,强化系统运维和数据安全保障,及时跟进“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情况;税务局、交警大队、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公积金中心分别负责将查询结果送达破产管理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联办工作落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企业破产信息核查“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要按照精简材料、精简程序、精简时限要求,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组织保障

行政审批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跨部门联动机制,打造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再造自身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切实抓好本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各部门在具体工作落实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主体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张馨方 15762959968

县人民法院 刘丽娟 18553981005

县税务局 林旭 0539-7316263

县人社局 王蒙 15863866869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文娟 0539-7220396

县住建局 楚霞 13953944710

县市场监管局 葛瑞栋 13969971527

县医保局 时艺 17662877870

县交警大队 张传友 17862258130

县大数据中心 李颖 15266668183

县公积金中心 于忠梅 13455976718

临沂海关 0539-8321123


莒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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