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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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莒南县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卫健发〔2024〕50号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临港初中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莒南县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校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全县学生总体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健康素养融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将健康促进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将健康教育渗透学生学习实践生活诸环节,构建新时代、现代化、高质量学校健康教育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环境及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责任区,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控制,做好食堂餐具、食品加工工具及加工和储存场所的清洁消毒,落实防蝇、防鼠、防尘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备餐,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加强食品留样管理,每餐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定期对水源进行检测和消毒;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使用桶装水的学校,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和感染危险因素现状,根据《临沂市重点行业感染控制与消毒质量监测方案》,每年11月前由县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内选择5家托幼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

(二)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学校传染病管理与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学生健康信息台账,严格落实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发热、腹泻等可疑症状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县疾控中心、各学校各要强化疫情监测,加强研判分析,不断完善防控方案、预案,严防传染病疫情暴发。同时要及时更新物资储备,做好演练和培训,提高校园疾病监测预警水平。及时处置突发疫情。当发现传染病疫情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要依法依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与检测、传染源追踪、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疫点消毒等措施,并根据疫情形势建议对相关班级进行停课,指导师生落实隔离监测。

(三)加强重点疾病监测与控制。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按照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核病检查项目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学校所在辖区卫生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发现体检异常的,卫生院要及时通报学校并报县疾控中心。学校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疑似肺结核病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校医或保健人员,要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同时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报告。对确诊的肺结核学生采取休学管理,患病学生经过规范治疗,根据治疗转归情况由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莒南县人民医院)开具病愈复学诊断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学校需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疫源追踪、流调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不得瞒报结核病疫情,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园内蔓延。做好学生地方病监测工作。我县属于碘缺乏病地区,根据《2024年度临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要求,县疾控中心每年在全县抽取5个镇街中心小学,每所小学抽取40名学生进行尿碘和盐碘含量检测,并进行问卷调查。同时抽取3个镇街中心小学5年级的30名学生进行地方性氟中毒答卷调查。做好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5]40号)精神,要切实落实学校艾滋病防控措施,特别要认真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做到有教师、有教案、有课程安排。要提升宣传干预针对性,在新生体检或军训期间,向每个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单,并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入学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做好感染艾滋病学生的教育关爱工作,并注意严格保护他们的隐私。县疾控中心要制定全县学校艾滋病防治专(兼)职教师培训计划,帮助学校建立防治艾滋病教育师资队伍,确保开设健康教育课落到实处。

(四)加强免疫预防接种管理。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21版)》文件要求,学校、托幼机构是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主体单位,按照“谁接收生源谁查证”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对查出的未种、漏种疫苗的儿童进行登记,并向家长发放“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补种疫苗通知单”,疫苗补种完成后由接种单位出具“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漏种疫苗补种证明书”。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查验、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儿童所在的托幼机构或学校,对漏种疫苗较多的儿童,由学校、托幼机构和接种单位共同督促完成后续补种工作。

(五)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把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纳入高质量教育体系。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掌握日常锻炼、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安全、烟草危害、合理膳食、体格检查、生长发育、性与生殖健康、心肺复苏、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护等方面知识和技能。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掌握正确应对学业、人际关系等方面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的技能,提高心理适应能力,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加强青春期、性道德和性责任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定期组织县疾控中心、心理医院、医疗机构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

(六)做好健康因素监测和中小学健康体检工作。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疾控函〔2024〕29号)和临沂市卫健委、教育局《2024年临沂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托山东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每年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学校每年要组织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测试,健康体检内容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相关要求执行,并建立完整、系统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为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要将体检报告反馈至相关学校,并报县疾控中心留存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作为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任务来抓,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学校要落实学校卫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强化与卫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下一步将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由于措施不力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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