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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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医保发〔2024〕8号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现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及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参保职工实际,进一步优化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经办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不断拓展申请渠道,通过“免申即享”“网上办”“掌上办”等办理模式,助推线下常规办理向线上智能办理转型,扎实推动我县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二、事项范畴

(一)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支付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四)生育津贴支付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1)通过登录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lyyb.linyi.gov.cn/),选择“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系统,注册登录后进入“我要办”点击“产前检查费申请”“生育津贴”申请、“生育医疗费申请”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申请”进行办理;(2)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掌上办理。

(二)现场办理。莒南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莒南县新政务大厅A区1-5号综合柜员窗口)。

四、工作职责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对各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进行审核;通过“免申即享”、线上申报及现场申请对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对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一站式”手工录入结算和拨付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立足为参保群众服务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将“领取生育报销待遇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到位,共同协调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做好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的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引导,扩大群众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知晓度,特别是提高人民群众对“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知晓度、成效认知度、应用覆盖度。


附件:1.参保男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承诺书

          2.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承诺书

          3.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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