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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教体通字〔2024〕23号
各镇街中心幼儿园、县直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莒南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内容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1.幼儿园法定名称;
2.幼儿园登记类别;
3.幼儿园的详细地址;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
1.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
2.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
二、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范围
莒南县公办幼儿园及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三、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方式
幼儿园按要求将需要公示基本信息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或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的要求
(一)各幼儿园填报的《莒南县县域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幼儿园要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未按时备案及公示的学前教育机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重新报备,及时在网站上修正更新。
附件:《莒南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汇总表》
附件
莒南县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