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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自然资规发〔2019〕2号
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临安监发〔2019〕1号、莒南安办发〔2019〕2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关停到位,正值春节来临,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做好关闭矿山的监督工作,各国土所(分局)、局相关科室要根据各自管理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矿山企业关停到位,无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禁矿山企业利用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进行开采。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巡查力度,完善巡查台账,做好巡查照片的留存,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履职到位。
(三)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科室、站(所)要做好值班、值守,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要求
(一)工作时间:
本次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时间为三个月,自2019年1月至3月。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迅速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矿产领域“打非”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各基层国土所(分局)要对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做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
3、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保持矿产资源领域“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确保履职到位。
4、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既要及时解决,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矿产资源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打非”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并迅速开展“打非”行动。
(二)强化责任追究和考核。矿产资源领域“打非”行动结束后,“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落实“打非”工作不力或开展不扎实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