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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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工作方案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国土资发〔2018〕28号


各基层国土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经济在全省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加快推进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努力破解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梳理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把准“走在前列,做好表率”两个定位,聚焦“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民生”三大任务,全面落实提质、提速、提能、转变作风的“三提一转”四项要求,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贡献国土力量。

二、创新举措

(一)加大违法违规用地动态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尤其是村居(社区)周边建设住宅的情况,切实将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建立动态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消除存量、杜绝增量,维护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一是完善增减挂实施办法,提高奖励标准。对完成任务的镇街,经验收合格后,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整村搬迁项目补偿标准由原来的21万每亩提高到25万每亩;自然村改造项目、空心村改造项目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0万每亩提高到15万每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补偿标准由原来的5万每亩提高到10万每亩。同时,将增减挂项目在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考核中的分数由原来的7分提高的60分,且每节余1亩用地指标抵顶5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每完成1亩工矿废弃地项目抵顶3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年度内每节余100亩的镇街,可抵顶1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对按时完成增减挂钩实施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镇街,按照本镇街节余指标10%的比例优先用于安置招商引资项目。对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新建且符合建设标准和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社区,按社区住户规模给予奖励:社区住户2000户以上,给予200万元补助;社区住户1000户以上,给予150万元补助;社区住户500户以上,给予100万元补助;社区住户不足500户,给予50万元补助。二是深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不断增加用地指标。项目实施前期,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点及所有工矿用地项目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并精心做好测绘服务工作,坚决杜绝“该拆的不拆,不该拆的误拆”的现象发生;积极对接省厅、市局,严格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实施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能。三是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顺利推进。对重点项目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并编制增减挂工作简报,量化项目实施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短板,总结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增减挂项目。履职尽责,全力做好增减挂钩政策指导和立项验收等工作,督导指导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增减挂项目实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次办好”。按照《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推进方案》要求,以“依法行政、高效便民”为宗旨,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在攻难点、制痛点、疏堵点上下功夫,加快培育“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体验好”的营商环境。一是梳理事项清单,推进“一次办好”,实现“一窗办理”。全面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制定“一次办好”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对申请人到场、材料齐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符合登记条件的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的查询、查封解封等办理事项,全面推行“即来即办、一次办好”,即办率达到100%;设立“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区,按照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要求,将申请材料内部流转、分类审批,确保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作模式。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借助科技力量,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机制,实行“流程合并”。将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和转本位登记等部分独立但相互关联的登记事项实行“一次申请合并受理”。实现查封登记、抵押权注销、异议登记即办即结,一般登记办结不超过3个工作日。另外,积极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精简收件,取消不必要证明。全面清理各类业务收件清单,取消婚姻证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收件资料,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数据共享,推行“自助服务”。设立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及微信预约、提醒服务,提供登记表格网络下载,主动向法院、税务及银行等部门开放系统端口,启用服务终端。设置不动产登记信息导询台和自助查询机,极大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缩短群众查询、办理时间。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正面宣传引导,反面警示约谈。建立“一次办好”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局纪检监察室和政务大厅国土窗口对“一次办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评先树优,设立党员示范岗和流动红旗窗口,弘扬见贤思齐正能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次办好”改革第三方评价差等问题及时进行督办、约谈甚至问责,切实起到反面警示作用。

(四)加大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严格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矿山布局优化和数量压减。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关停后,统一规划、重新布局,试点国有资本运作废弃矿山整体开发模式,选取1至2处挖损严重、难以修复的废弃矿山实施整体开发,全部削平后复垦成耕地,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加快启动科技管矿平台建设,建立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持续抓好矿山安全、环保、维稳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五)节约集约用地,争创省级节约集约模范县。要加大供地力度,对批而未供的土地,分门别类逐宗进行分析,研究政策、制定办法,列出项目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园区),能办理用地手续的要加快办理进度,尽快消化,确保供地率全市排名前三;加大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力度,一地一策挖潜闲置低效用地,列出项目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园区),要确保每年完成盘活挖潜闲置低效用地739亩的目标任务,同时指导新上工业项目标准化厂房建设,确保每年完成7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保证全市的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努力争创全省的节约集约模范县。

三、督导考核

结合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室实行重要事项督办制度,并认真填写督办单,落实督办任务,保证督办效果,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做风,实现政令畅通;加大督办事项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工作效能,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督办任务;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担负职责、树立目标,各项工作勇争一流。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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