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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卫计发〔2016〕46号
各镇卫生院、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县直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高我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卫计委关于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全县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地点设在莒南县人民医院,承担我县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救治任务。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救治专家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种资源与力量,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救治工作。
莒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