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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法制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莒南府法发〔2017〕8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1、确认《莒南县物业管理办法》(莒南政办发【2015】67号)和《莒南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莒南政办发【2015】88号)继续有效。
2、确认《莒南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莒南政办发【2015】53号)拟修改。
3、确认《莒南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莒南政办发【2012】5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