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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省供销社系统形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浓厚氛围,现就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调研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三农”工作和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鲁发〔2015〕16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供销总社重要工作部署,围绕推进省供销社党组确定的“扶优扶强”的工作导向及“农民得实惠、供销社得发展、员工得保障”的目标,围绕解决全省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所需所盼,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农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民意、摸实情、出实招、破难题,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为更好指导全省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依据。
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既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问题,力求全面、准确地掌握基层实情。要注重实效,使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领悟的过程,成为加强同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要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一线工作法”,有针对性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要“解剖麻雀”,切忌走马观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调研流程
一是确定调研题目。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围绕省供销社重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研究确定调研题目。
二是制定调研方案。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组成、方法形式、调研提纲、具体要求等内容,做好调研准备。
三是注重调研效果。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吃透真实情况。创新调研方式,注重运用网络调查、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方法,提高调研效率和科学性。把调查研究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以适当形式向有关处室(单位)或省供销社党组反映。
四是撰写调研报告。及时对调研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共同研究起草调研报告。要讲求质量,有基本情况、有问题不足、有原因分析、有对策建议。建议要明确具体、可操作。要改进文风,倡导“短、实、新”,做到观点鲜明、文风朴实。形成初稿后,征求被调研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对调研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及时向省供销社党组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有重要指导意义、实践价值的,及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并转化为政策文件。对调研中发现的经济实力强、市场运作规范、发展潜力大的社有龙头企业或发展项目,及时纳入省供销社重点项目库,有计划地跟踪指导,扶持其做大做强。
三、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领导同志带头调研制度。厅级领导同志每年在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确定1~2个重大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对所承担的课题,要亲自主持制定调研方案,亲自组织调研活动,亲自组织撰写调查报告。每年3月底前,汇总印发厅级领导同志重点调研课题,11月底前省供销社党组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汇报。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厅级领导同志一般不在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同一线路调研,防止扎堆调研。
二是实行省供销社机关干部联系县级社制度。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年至少到联系县2次,提交1篇调研报告,每年11月底前分别报机关党委、发展规划处。对重要意见建议,发展规划处汇总后要向省供销社党组进行汇报。
三是实行培育推广典型制度。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培育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合作指导处、现代流通处、合作金融处、资本运营处等处室每年11月底前向省供销社党组汇报抓点带面情况,包括解决的突出问题、形成的制度成果、有关工作建议。
四是实行调研成果交流制度。发展规划处负责编辑内部资料《调查与研究》,择优编发优秀调研成果。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对达到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条件的,给予推荐参评。
五是实行专家学者参与调研工作制度。对重大的、专业性较强的调研课题,可邀请省供销社外部监事、专家学者、涉农部门工作人员、一线工作者开展联合调研,整合各方力量,确保调研效果。
(来源:山东省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