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过程
从2021年10月份开展,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启动了我县残疾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吸收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残疾人发展状况和需求,确定了我县残疾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初步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9日,《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政字〔2021〕153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县残工委根据市规划要求,调整充实了我县残疾人“十四五”规划内容,并向15个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团县委等41个参与单位以及16个镇街党委政府书面征求意见建议,2022年4月12日县政府召集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15个牵头单位在231会议室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共征集修改意见2条,其余单位无修改意见。形成了《莒南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基本框架
《规划》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机制。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三、主要内容
《莒南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稿)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机制三部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依法依规、坚持改革创新六项原则。
《规划》提出了11个主要指标,包括: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城乡残疾人技能培训人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等。
《规划》设置了8项重点任务,32项主要措施:一是健全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二是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四是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五是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六是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七是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实施好《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章、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强化经费保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要开展监测评估,县政府残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