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教授 满新英
社会救助关乎困难群众幸福冷暖,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是优化社会保障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聚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从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拟定了具体政策举措。
《通知》提出了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我省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有利于在政策层面推动将社会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等传统救助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从而使救助对象界定更加清晰、更加规范,促进我省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具体要求。一是建设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二是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建设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汇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信息,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或重复救助。三是加强动态监测,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经常性数据比对,助力实现精准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总体来看,通过建设平台、完善数据库、强化动态监测,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从而提高社会救助的及时性、精准性。
《通知》对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完善专项救助、发展服务类救助、鼓励开展慈善帮扶。重点是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为困难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进一步强化了临时救助功能,明确要求各地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人员及其家庭,在审核阶段发现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可视困难程度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金。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社会救助办理流程,有利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权益。《通知》提出,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般应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先后顺序逐类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这个救助类型的先后顺序,代表着救助力度由高到底,因此,这项做法有利于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
综上,《通知》的出台为我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了一个较为清晰、完整的制度框架,将引导我省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规范,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