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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的十一条意见的通知》

莒南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消费的十一条意见》的通知(莒南政发[2018]6号),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推动我县消费规模扩大,促进了消费结构升级。

一、出台背景

从内部环境看,2017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6万亿元,比2016年净增3.4万亿元,同比增长10.2%。这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第1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最终消费继续发挥着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从我县发展情况看,2017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1亿元,同比增长9.3 %,城乡居民消费不断扩大,内需增长强劲有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群众日常获得感实实在在。从外部环境看,受国际贸易摩擦、价格倒挂、国内生产成本上涨、环境整治等诸多因素,进出口稳增长的压力不断加大。在当今情况下,促进消费需求已成为稳定经济平稳增长的“压舱石”和“顶梁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二、目标任务

扩大消费十一条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深入挖掘我县市场潜力,更好的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 “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等24部委《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等等,我县促消费十一条的出台也是对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是积极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围绕促消费工作中的难点、焦点精准发力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让人们有能力消费、有地方消费、有时间消费和畅通商贸物流渠道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壮大新兴消费。

三、主要内容

1、做大全域旅游,吸引外来消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精心规划核心景区主线,辐射带动周边旅游同步发展;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打响“齐鲁红都”红色旅游品牌;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全力打造功能完善的旅游目的地。

2、做强文化休闲,培育消费热点。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并重,深度挖掘馆藏资源潜力,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和城市影响力,扩大文化消费。

3、做实商贸项目,提高消费品质。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建设商业街区,打造城市主题文化,建成临沂消费“次中心”。

4、做细电子商务,激发消费动能。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规划建设电商集聚中心、孵化中心和仓储中心,依托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外贸和电商业务,扩大农产品上行规模,激发市场活力。

5、做好康养一体,促进消费升级。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融合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6、做亮特色品牌,提升消费效用。倾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形成规模的农产品品牌,提升莒南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推介,打造莒南特色品牌。

7、做活节庆促销,丰富消费项目。深度挖掘山水、人文资源,举办形式多样、特色彰显、主题突出的各类节庆活动,以节庆活动宣传特色莒南,推介莒南特色,汇人气、聚商机、促消费。

8、做精基础设施,便利消费供给。坚持高点定位,加大投入扶持力度,搞好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促进消费的档次水平。

9、做优市场环境,维护消费秩序。营造产品丰富、质量高端和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引导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推动社会协同共治,让广大居民“敢于消费”。

10、做专企业统计,优化消费结构。及时开展新增限上单位的摸排申报和服务指导工作,对已达到限上统计标准并满足入库条件的准限上单位,配合做好申报入统,及时跟踪服务指导。

11、做稳政策机制,保障消费需求。贯彻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扶持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促进各类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随着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提高而同时提高。

四、具体成效

2017年1-12月份,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1亿元,同比增长9.3%,位居全市第1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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