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中央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6日重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从我委摸底排查情况看,截至2018年底,全国还有46个乡镇没有卫生院,666个卫生院没有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1022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6903个卫生室没有合格村医;1495个乡镇卫生院、24210个村卫生室未完成标准化建设。
6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多次专题研究,提出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大主攻方向,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研究制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推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二至四部分为三个主攻方向,第五部分为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与中央《指导意见》有关表述一致。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二)关于三大主攻方向。一是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包含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口帮扶、推进远程医疗等3个方面内容。二是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包含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等3个方面内容。三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三)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
(四)关于保障措施。在明确职责分工方面,明确中央、地方、各部门的职责。在制订实施方案方面,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在加大投入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贫困县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