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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试点方案》

近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20〕6号),现解读如下:

一、《试点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市场繁荣,满足人们晚间消费,活跃商业氛围,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出台《试点方案》,有助于推动落实文旅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旅游城市品牌形象。

二、《试点方案》的制定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牌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管理规范保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三、《试点方案》的主要目标

按照“让城市亮起来、让市民动起来、让消费火起来”的工作思路,经过一到两年努力,全县基本实现夜间文旅优质产品和服务显著增加,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更加丰富,全县夜间经济集聚区规模和数量实现较快发展,对全县经济的贡献不断提升,打造“莒南之夜”夜间旅游经济品牌。

四、《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任务

一是培育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重点推动小商品一条街、金世界步行街、尚城荟、乾海星河步行街等商圈与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鼓励食、住、行、游、购、娱企业推出夜间延时服务,扩大夜间消费市场,支持开展夜间经营促销活动,提高商品销售规模。

二是打造夜间旅游景点。充分挖掘莒南文化旅游资源,探索利用天佛旅游区、鸡龙河湿地公园、文化广场等重要旅游点和文化场所带动周边夜间经济发展。延长天佛景区、鸡龙河湿地公园等重点景区营业时间,推动夜间开放,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文旅演艺等活动,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培育高品质旅行社、地接社,实现24小时接待。

三是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擦亮“食在莒南”品牌。着力打造一中西小商品一条街、尚城荟、乾海星河步行街等“食在莒南”的典型代表。通过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引导发展丰富多样、特色鲜明的餐饮中心。依托莒南特色美食文化,办好莒南美食节,全城联动,突出区域文化,举办美食嘉年华活动。适时延长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开放时间,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电影院,推动文化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活动进文化旅游场所,传承莒南文化,讲好莒南故事,丰富夜间游览文化体验。

(二)配套措施

一是在夜间特定时段内,将小商品一条街、金世界步行街、尚城荟、乾海星河步行街道路调整为分时制步行街。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充实。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在不占用车行道的前提下,允许沿街商户在人行道两侧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

二是研究完善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在有条件的周边道路适当增加夜间临时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夜间运营时间。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

三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筑智慧服务保障,提升景区、酒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场所的免费WIFI覆盖率。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夜间经济发展列入县重点工作,研究制订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对符合标准的授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称号。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夜间安全巡查人员配置,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强化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推广夜间延时服务,开展夜间节庆会展活动,为美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公共配电网,积极争取关于发展夜间经济的政策扶持资金。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抖音、微信等信息平台优势,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活动;整合各大平台的大数据榜单、夜间活动项目和热点,推送给市民游客,实现精准、互动式旅游营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报道发展夜间经济富民、便民、惠民的工作成效,吸引更多的游客夜间休闲、娱乐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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