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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批调整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月19日,莒南县印发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批调整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件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调整部分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并要求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现该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全面减权放权授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环境。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是国务院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措施。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好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稳增长见效快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加快投资审批效率。

三、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一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衔接国发〔2020〕13号文件附件1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10项,调整后由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承接国发〔2020〕13号文件附件2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4项,调整后由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21项,调整后由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下放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2项,调整后由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具体工作落实

本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分类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对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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