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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城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幼儿园配建规划不到位、应建未建、缓建缩建、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教育部门甚至被开发商改变用途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幼儿园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文件均明确提出,要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排查整改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国办发〔2019〕3号、鲁政办字〔2018〕174号、临政办字〔2019〕8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启动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县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入园难、入园贵”的矛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起草《方案》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一是全面排查阶段。教育部门牵头,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层层抓好安排部署。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二是全面整改阶段。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需要置换、购置的,原则上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中,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奖惩措施,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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