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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的部署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编制并公布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出台目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增效,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编制并公布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出台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临政发〔2022〕5号)

四、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推动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运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保障措施3个部分,《莒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作为附件。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主要包括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县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更新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3项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不断提升县域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二)推动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运行。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同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守监管底线,对发现问题及时给与纠正。原则上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履行设定审查程序。

(三)完善行政许可事项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效2个方面提出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保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强化清单作用,促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有效解决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变相许可等困扰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问题。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对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产生积极作用。

六、《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74项,涉及28个部门(单位),基本涵盖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相关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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