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莒南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莒南政发〔2022〕21号,以下简称《储备计划》),对莒南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及储备土地供应规模进行了明确。为做好《储备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今年的土地储备计划,现对《储备计划》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储备计划》编制的背景
2018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办法》中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提交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每年中期可调整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
二、《储备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三、《储备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7)《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8)结合前三年储备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22年土地供应计划等相关用地情况编制本计划。
四、《储备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莒南县2022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约542亩。其中2022年批次建设用地纳入储备计划457亩;2022年收回(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85亩。
(二)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根据莒南县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情况,2022年计划供应储备土地650亩。其中2022年批次储备土地366亩(按纳入储备计划457亩的80%测算);2022年收回(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48亩;已收储未供应建设用地236亩。
五、《储备计划》落实的监督实施
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完善土地储备工作流程,提高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财政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资金;年底向县政府报告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