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一、社会公众代表都包括那些人员群体?

社会公众代表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企业家代表、利益相关方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人员。

二、成为社会公众代表,需要满足什么要求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的莒南县常住居民或在莒南县工作、学习、生活三年以上的县外户籍人员;

(三)为人正直、公道正派,善于谏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客观反映广大基层群众的意愿;

(四)关心支持莒南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能按时列席会议。

三、社会公众代表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被邀请列席会议的社会公众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咨询;

(二)讨论相关议题时,应会议主持人邀请对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

(三)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会前或会后向县政府办公室反映;

(四)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被邀请列席会议的社会公众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提前到达会场,按时列席会议,出具列席证件,履行签到手续,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

(二)切实履行会议赋予的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发言应直奔主题、言简意赅;

(三)积极向所在单位、社区群众等宣传会议决定和部署,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决定;

(四)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拍照、录像;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未定或已经决定但尚需保密的事项,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印发的内部资料交回县政府办公室。

四、通过什么程序征集?

(一)通过自愿报名和县政府部门推荐的方式征集社会公众代表;

(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征集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社会公众代表人选,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征集人员进行相关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代表人选,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政策咨询渠道: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7215008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