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体实践。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部法律如何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如何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和阐释。
深刻认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的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2021年4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抓紧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工作。经一年多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三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9月通过。
专门立法的背后,是严峻的形势。
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黑灰产业交易等实施精准诈骗,组织化、链条化运作,跨境跨地域实施,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
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实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不够充分;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因此,打击治理实践呼唤一部专门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专门立法,虽然体量小,但涉及金融、通信、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各领域,是一部集中全面、系统综合、针对性强的小法律,目的是解决当前迫切需要的立法需求,坚持急用先行。专门立法与行业立法将相互配套、共同发力,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充分的法律制度保障,备足法律制度供给侧。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充分吸收了专题研究、专门队伍、专案攻坚、专业技术,抓好内部合力、促成外部合力的“四专两合力”有关内容,有效解决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对于打击治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准确把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原则和特点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预防法、管理法,注重源头治理、前端预防。
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要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治理,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并重。
实践证明,构筑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火墙,需要举全社会之力,协同配合,加强联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机制和各部门职能分工——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明确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授权下,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未履行反诈法定义务的行业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对有关涉诈人员采取惩戒措施,记入信用记录,对前科人员和重大嫌疑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对电诈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人民检察院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追赃挽损是被害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
因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将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等工作机制和措施在立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拦截涉诈资金,并及时发还被骗群众,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同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要求建立相应救济申诉渠道,尽可能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充分发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范引领作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出了全面落实打防管控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并强调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要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引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打击质效。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云剑”“断卡”“断流”“拔钉”等各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摧毁境外诈骗窝点,缉捕境外在逃人员。二是强力组织大案攻坚,持续发起区域会战和集群战役,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三是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确保形成强大震慑。
信息通信行业源头治理关系到反诈工作成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要求加大电信行业源头治理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行业要严格用户实名制管理,持续推进“断卡”行动,严格规范电话卡、物联网卡、家庭宽带、短信端口等重点业务实名登记管理;加强重点业务治理,依法对用于诈骗的国际电话和短信、短信端口、语音专线、互联网专线、云服务等重点业务开展清理整顿;深化涉诈设备清理,深入开展“打猫行动”,持续提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快速处置和情报共享等能力,巩固提升与各级公安机关协同联动打击力度。
根据公安机关指令查控涉诈资金,是阻断涉诈资金转移的最主要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依法根据公安机关查询、止付、冻结、解冻、资金返还指令及时处置涉案资金,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完善预警劝阻系统,及时劝阻潜在被害人转账汇款,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资金损失。
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牵头单位,要协调统筹抓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反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