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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水利局局长陈庆刚解读《莒南县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您好!请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陈庆刚:开展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建设试点,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利于“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能够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建设试点,是持续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通过严格选拔、岗前培训,能够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小型水库管护队伍,充实小型水库管护力量,构建起全面覆盖、管理规范的巡库员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与水平。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请问该文起草有什么过程?

陈庆刚:由县水利局牵头,协同县人社、财政部门经过调研后起草了《莒南县小型水库巡库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修改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请问工作目标是?

一是带动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二是充分发挥巡库员险情排查“工兵”、抢险救灾的“突击队”作用,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与水平,打造莒南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争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省小型水库管护工作提供借鉴。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请问《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岗位适用人员及人数。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确定在小(1)型水库设置3人,在小(2)型水库设置2人,在十字路街道等15个镇街共设置397个巡库员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农村低收入人 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 人员 (45-65周 岁 )等群体。二是明确巡库员管理机制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的责任主体,明晰县、乡、村承担的巡库员管理权责,形成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巡库员“三级”管理体系。三是明确岗位待遇。为保障巡库员薪酬,县政府在实施中明确安排,2022年工资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标准由县财政承担。2023年起,纳入政策补助指标。薪酬待遇按照《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县政府网站:陈局长,请问有什么创新举措?

陈庆刚:充分发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政策,做好巡库员公益性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坚持每月议事制度,统筹协调,深入研究试点推进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不足,补缺补差,真正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政策咨询渠道:莒南县水利局

政策咨询电话:0539-7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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