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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诉求马上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出台目的

受理在莒南地域的企业以及拟在莒南投资的外地企业等市场主体反映的有关问题、意见、建议等,解决企业合理诉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热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贡献力量。

二、出台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推进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诉求马上办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临沂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营转字〔2021〕1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通知》。

三、重要举措

(一)成立企业诉求机构。成立企业诉求马上办办公室,与县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开通企业诉求专线。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智慧导服中心,开通企业诉求“马上办”专线电话0539-2032115。接听(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9:00—16:00,实行坐席接听、专项办理的服务模式,企业可通过拨打专线电话反映企业诉求;

(三)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诉求专窗”,线下受理企业诉求。

四、受理事项

(一)企业在开办登记、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运行中有关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和求助;

(二)涉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乱培训、乱检查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的反映和投诉;

(三)在促进企业发展各类政策落实过程中,企业遇到政策执行打折扣、不兑现、不落实或提出不合理条件等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政策执行问题;

(四)对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方面的投诉、批评和意见;

(五)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协调或服务的事项;

(六)对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

(七)影响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八)与企业有关且属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诉求。

五、落实保障制度

(一)专题会商制度。成立企业诉求疑难问题专题会商制度,会商成员由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专题研究协调处理企业诉求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有关部门对企业诉求处理情况等;

(二)政策发布制度。企业诉求处理有关单位定期将本单位最新的涉企政策、法规、文件等报企业诉求马上办办公室,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由马上办办公室及时在“惠企政策直通车”等相关网站更新推送;

(三)服务专员制度。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精、擅沟通的中层干部担任企业服务专员,负责受理企业诉求马上办办公室交办的诉求事项和企业直接反映的问题诉求。对诉求事项,服务专员要及时受理并跟进解决,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四)考核通报制度。企业诉求马上办办公室对承办单位处理各类企业诉求意见情况,进行回访、评价、考核,并定期通报诉求意见办理等有关情况,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五)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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