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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莒南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处在产业链中低端的我国制造企业,其主要表现为缺乏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一些产业严重依赖国外,尤其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如发动机、精密仪器、医疗设备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上,主要都是依赖进口;在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核心专利上,基本上受制于人;关键材料、工业软件、检验检测平台等领域都有难以克服的瓶颈或短板。如果长期依赖国外技术或产品,必然导致日趋严重的技术空心化问题,给我国的产业及产业链安全带来隐患。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这是我国制造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唯一现实可行的发展之路。由此2012年4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 号),首次提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

二、出台目的

发展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核心要义是提倡“创新”。支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构建以领航企业为引领、以单项冠军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跟进跃升的高质量梯次发展格局和梯队,这无疑是我国保持制造业持续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关键举措。

三、制作依据

针对国家提出得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目标,需要根据我国自身实际情况,综合政府、企业、社会全部的资源,以一个统一的技术路线图指导各方,实现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县立足自身,深入分析自身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得特点和现阶段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我县经济发展的远期规划。制定本《莒南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一)专精特新:

“专”,即专业化。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用途的专门性、生产工艺的专业性、技术的专有性和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专业化发展优势。

“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特”,即特色化。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或服务的特色化。

“新”,即新颖化。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出台意义:本活动实施方案得出台旨在推动我县经济科学健康得发展,旨在提升发展的创新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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