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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涝坡镇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8-08-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扎实做好我镇市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评审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生态文明宜居乡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卫生管理和宜居水平,为城乡居民营造卫生、整洁、优美生产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山东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相关规定,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成功争创市级卫生乡镇。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及时调整完善爱卫会工作领导组织,健全镇街、村居(社区、单位)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加大资金支持,强化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拟定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广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注重发挥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健全基层健康教育机构,促进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利用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以学校、卫生院、社区为重点,采取有效健康促进方式,全面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大力开展全民健康行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强化农贸市场改造管理。认真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卫生设施,合理划分功能区,活禽宰杀、售卖设置相对独立区域。对自发形成的小型摊点群及马路市场,加强规范化管理或予以取缔。

(四)加强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所属社区、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各社区(村)、部门卫生管理组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细化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检查、考核措施。积极组织村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除“四害”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完善配套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抓好城镇和社区卫生管理。在全面加快社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建设,配齐设备和人员,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积极开展卫生户创建活动,促进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村内无散放牲畜、家禽。进一步健全城镇、社区(村)环卫管理保洁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范围,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切实抓好主干路硬化、排水沟治理和“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定期清理,尽快解决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六)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力度。实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重点抓好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贴乱画等现象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整治重点部位环境卫生。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加强水体管理,做到城区内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河道水体周边无污染源,无乱排乱放现象。规范交通秩序,整治车辆违章停放等问题。扎实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置公共厕所、垃圾桶、垃圾收集站(点)等,做到建成区内无旱厕。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处理站作用,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转运。

(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防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危险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

(八)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场所卫生。依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标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监测,规范集中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操作过程。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重点加强市场附近、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周边“八小”(小歌厅、小舞厅、小网吧、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店、小美容店、小洗浴)场所监督管理,强化环境卫生、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中小学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合理,环境噪声、采光照明等符合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配齐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冷藏设备,确保饮用水符合标准。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做到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上市。严格准入标准,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单位的日常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积极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传染性疾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九)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及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的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制度,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方针,积极开展卫生清理,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加强化学防制中科学合理用药。不断完善重点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防护设施。根据“四害”变化规律和卫生防病形势,组织开展集中消杀活动,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工作效果评价活动。

(十一)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社区(村)、各部门要责成专人,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全面做好创卫工作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作,保持创建卫生乡镇工作资料档案连续性。

四、网格划分

实行创建卫生乡镇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5大网区,每个网区涵盖所属社区,共划分成11个网格。每个网格由社区书记牵头,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个人。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6月上旬)。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对迎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印发工作方案,完善网格分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各社区(村)、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逐级宣传发动,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本区域、本部门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对创建卫生乡镇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中旬—9月中旬)。各社区(村)、各部门按照镇部署要求,以“交通居住等基本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水平较高”为工作目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就规划区内的道路、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及水体等基础设施实施提升改造,集中组织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着力改善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全面做好迎接市级卫生乡镇验收准备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9月中旬-10月)。严控“四害”密度,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巩固提高工作成果,迎接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上成立创建市级级卫生乡镇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各社区(村)、各部门要把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全镇卫生管理水平。各社区(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社区(村)、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市级卫生乡镇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全镇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市级卫生乡镇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全民动员、众志成城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社区(村)、各部门要对照标准,细化任务目标,搞好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精心谋划实施。网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既要督促落实好网格内各项工作,也要抽调一定力量积极参与网格内专项整治活动,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一定帮助扶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影响验收结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将创建工作作为对各社区(村)、各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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