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水字〔2024〕3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莒南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莒南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号: | 莒南水字〔2024〕3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莒南水字〔2024〕3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将莒南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莒南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莒南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docx】 附件【附件1:莒南县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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