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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洙边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洙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的通知
文号: 洙政发〔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4-11
发布日期: 2024-04-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主春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鲁恩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委 员:陈向东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国文 应急办主任、消防办主任

陈成贤 派出所所长

刘国华 教委主任、中学校长

刘纪增 执法中队队长

罗永桂 卫生院院长

王  伟 兽医站站长

袁雷清 供销社主任

张鹏年 夹河片区书记

王  斌 金龙湖片区书记

魏玉玺 书院片区书记

周宗岭 石门莲子坡片区书记

高凯凯 官庄片区书记

刘晓东 界首片区书记

王  振 龙掌片区主任

洙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陈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言振、徐福友、孙钦军同志负责食药安办具体工作。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莒南县洙边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主要职责

一、镇教委

(一)负责组织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三)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监督学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四)负责指导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并推动实施。

二、镇派出所

(一)组织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三、镇市场监管所

(一)拟定食品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二)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

(四)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六)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七)负责药品广告监督检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八)推动医药领域质量发展、品牌建设、标准化建设和放心消费工作,负责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依法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中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负责药品价格监管,指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五)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十六)承担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除上述职责外,各成员单位还承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建立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成镇政府和县食药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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