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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发〔2023〕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落实创建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工作要求,推进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探索农村信用环境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更好发挥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倡树美德文明新风为重点,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拓展美德积分向金融资源转化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广“美德+积分+金融”新路径,形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二、试点内容

(一)积分对象

1.村民(包括长期在村居住的外地务工人);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

3.注册地在各镇(街)范围内的企业(商户);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村庄及其他适合参与积分管理的对象。

(二)积分项目

积分项目在涵盖以下基准项目的基础上,各镇(街)可围绕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增加项目内容,并制定积分项目量化清单。个人、家庭、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的美德积分设定初始分值为100分。

1.个人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党建、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爱国拥军、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支持中心工作及村庄发展、评选先进等情况。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底线工作,如违纪违法、安全事故、破坏环境、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越级上访、负面舆情、非法集资、违反公序良俗、破坏公共财物、阻碍村庄发展等行为。

2.家庭积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积分总和。

3.企业(商户)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规范经营、财务指标、管理能力、产业政策、创新发展、双招双引、税收贡献、社会公益以及经营管理者个人积分情况等。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运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项。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规范经营、创新发展、品牌建设、社会公益等事项。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运营、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项。

5.村庄积分

(1)正向赋分:包括但不限于村班子建设、党建、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社会综合治理、土地清理、信访管理、集体增收、表彰奖励及其他事项。

(2)负向扣分:包括但不限于党员日常管理、违法建设、上级暗访调查、安全事故、越级上访、负面舆情及其他事项。

(三)积分认定

由各镇(街)组织对辖区内个人、家庭、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分别建立美德信用积分账户,对积分情况进行认定。

1.认定程序按照“申报、审核、公示、通报”的流程进行,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审核、管理。个人、家庭积分由村庄负责,积分认定结果在每月党员大会上表决,表决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计入积分账户。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积分由各镇(街)负责审核认定,每月将积分情况通报金融机构。

2.平台管理依托农商行乡村振兴服务平台开发积分管理及工作展示模块,由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整理审核上传工作,利用大数据助力积分认定及积分转化工作。

(四)积分转化

各镇(街)结合实际,主动与当地金融机构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方案,同时积极探索将积分用于物品兑换、政策优惠、消费折扣优惠等,切实提高农村群众参与度。年度积分可灵活转化运用,次年清零。

1.积分转化“富民”信用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推出“美德个人信用贷”,主要用于发展产业。个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相应提高预授信额度,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对原有个人不良贷款,给予一定优惠政策,不良贷款结清后,通过积分换取授信空间。

2.积分转化“亲情”信用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推出“家庭亲情贷”,支持积分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家庭,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相互转化,满足有贷款需求的家庭获得足够积分办理“家庭亲情贷”。

3.积分转化“强村”信用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推出“强村贷”,鼓励用于党组织兴办合作社,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村,可提高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4.积分转化“助企”信用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运营发展情况,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企业,提高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5.积分流通联结共享共建

(1)构建“个人+企业”积分联结机制。鼓励积分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个人,将积分按照一定比例转化给企业,企业优先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企业开展公益活动时,优先为其提供保障。

(2)构建“家庭+企业”积分联结机制。鼓励总积分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家庭,将积分按照一定比例转化给企业,优先为“家庭成员”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企业开展公益活动时,优先为“家庭成员”提供保障。

(3)构建“村庄+企业”积分联结机制。本着信用共享、互惠双赢、协同发展的原则,支持积分达到一定分值以上的企业与村集体签订《村企共建协议书》,企业以村集体积分作担保申请信用贷款;使用村集体积分可额外增加贷款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企业发展成果反哺村集体,破解乡村积分制管理资金投入瓶颈,以及用于村内困难群众救助、基础设施建设等。

6.积分激励“倍享”优质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专设“美德信用”窗口,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对象提供VIP服务。对个人,金融机构分派“金融管家”,开展“一对一”金融辅导,提供私人定制金融服务。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享受“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提供简化流程、开通容缺受理等高效便捷服务。在村庄,设立“美德沂蒙金融超市”,无偿提供水电费缴纳、小额存取款、现场办贷等金融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美德积分金融转化试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为牵头责任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莒南发布”公众号、“莒南首发”APP、“村村响”应急广播等媒介,在各镇(街)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强化技术支持,推进数字平台建设,使积分管理更加规范化。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领导小组要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导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1.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积分项目参考赋分授信标准


附件1


莒南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厉 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振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郑 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惠汝飞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会通 县陡山水库管理中心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高效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孙桂伟 县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

    陈为超 县发改局局长

    许学友 县民政局局长

    王 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季善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有庆 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行长

    许振宇 临沂银保监分局莒南监管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工作任务落实,高效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积分项目参考赋分授信标准


个人、家庭、企业(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庄的美德积分设定初始分值为100分。

1.个人积分达到300—500分的,最高可授信1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积分达到300分及以上的个人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相互转化,满足有贷款需求的个人获得足够积分办理家庭亲情贷款。积分转化时,转化发起方将积分按照50%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积分累加到受益方积分账户,发起方积分自动清零)

2.企业(商户)积分达到300—500分的,最高可授信5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

3.鼓励信贷资金用于党组织兴办合作社的村集体。村集体积分达到300—500分,最高可授信50万元;积分达到500分及以上的,最高可授信300万元,同时给予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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