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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卫健发〔2023〕64号 成文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卫健发〔2023〕64号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

现将《莒南县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认真抓好贯彻落,县卫健局将开展辖区专项巡查行动。


莒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深化服务理念,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和为民服务意识,树立卫生行业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开展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问题,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开展医疗机构专项巡查,推进健康莒南建设实现新突破。

二、巡查范围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

三、巡查重点

(一)党建工作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政领导班子党员成员是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党支部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情况,是否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完备。

3.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4.围绕医德医风建设,重点巡查是否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建立完善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定期开展医德医风警示教育;是否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制定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及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处理办法。是否有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领域的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回扣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5.围绕依法依规执业,重点巡查是否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是否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投资或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

(三)医疗质量及基本医疗满意度提升工作

6.围绕医疗质量建设,重点巡查是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有关规定,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是否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限制类”技术、介入技术、内镜技术等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是否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充分发挥院科两级质控评价作用,促进医疗质量全面提升。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设备配置使用等工作。是否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优化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措施。

7.围绕满意度工作,重点巡查是否制定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工作方案,建立有效便民措施,落实各部门责任,是否按计划开展群众就医不够便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否持续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是否有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多学科协同诊疗、重点人群健康等服务的具体措施。是否按照要求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体系。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主动承担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义诊、到基层一线服务、万名医师下基层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和公益性社会活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四)人事管理工作

8.重点巡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人员公开招聘,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等是否规范、齐全。是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考核。是否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吃空饷”长效治理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此类违规行为。是否建立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职称申报推荐等人事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

(五)财经纪律工作

9.重点巡查是否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是否按流程进行审批、公示、监督、执行,是否按照程序开展药品、设备、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是否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的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向委党组进行重大经济活动备案,并按照备案内容执行;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规范使用“三公经费”;是否对审计巡察、专项检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六)巡查“回头看”工作

10.对上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四、组织实施

按照时间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每家公立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自查。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围绕本次巡查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对上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反馈。

(二)实地巡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进行,巡查工作结束后组织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本次巡查情况和上轮巡查存在问题“回头看”情况。

(三)监督整改。医疗机构在实地巡查结束后1个月内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整改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将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纳入本年度日常工作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确保巡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移送。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认真总结分析医疗机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严肃巡查纪律。巡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线索,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移送。各被巡查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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